
你問我:「究竟我愛他更多,還是我愛自己更多?」對於這個問題,我如何能回答呢?
一方面我不知道什麼是愛,在我的輔導生涯中,遇見過太多父母,聲稱很愛自己的孩子,但最後卻發現,他們所謂的愛,只不過是一種需求(demand),他們把自身的遣憾與不幸,用「反轉」的方式,投射到孩子身上,美其名愛自己的孩子,其實在填補內心的缺陷。
這種愛,只會給孩子帶來沉重的壓力,因為沒有人可以背負另一人的人生而不會致病(無論是身體或精神出現毛病)。
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,愛是讓別人成為自己,但太多所謂的愛,只是假借愛之名,行使自戀(自我滿足)之實。自戀其實並不是壞東西,每個人童年時都非常自戀,便隨著年齡漸長,我們漸漸察覺到,父母(別人)不是為我們而活,父母有責任滿足我們的需要,但他們也有自己的人生,有自己慾望的對象(父親是母親慾望的對象),這時孩子會經歷一段挫折的時期,他們會問:為何父母不愛我?但完成挫折階段之後,他們會開始接受一個殘酷的事實,他們與父母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,各自有不同的人生路要走,不同的需要和慾望對象。孩子會從自我與自我的自戀關係,過渡到自我與客體(內心的他人)的他者關係。當一個人能夠走出自戀的世界,他才能夠看見別人的需要,有能力去愛。
可惜的是,太多人混淆了慾望與愛,也有一些表面是成年人、內心像孩子的人(例如自戀型人格、邊緣人格的人),我只能坦白說,這些人並不具備愛的條件,他們關心的只是自己,他們走不出自戀的死胡同。所以我經常強調,要愛他人,必須了解自己,如果不了解自己內心隱藏的慾望,便會將慾望胡亂投射,將慾望與愛徹底混淆,以為自己愛著對方,其實從來愛的都只是自己。
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的另一原因,是我不知道如何量度愛?愛這東西是不能數量化的。當你比較你愛他更多、還是愛自己更多,其實已經跌入了強迫症的思想傾向,你試圖用思想去控制感情。但可惜的是,人生很多事情是不能量化的,愛和關係便是這樣的東西,我們從來不知道愛對方有多深,直到失去對方的一刻,我們才了解他/她對我來說有多重要。愛不是一條數學題,更像一條幾何或拓樸問題,愛會隨時間延綿,甚至生命消逝之後,愛仍然留存在所愛的人心中。現實中,我們能看得見的愛,只是冰山一角,看不見的(潛意識的)愛可能比海更深。
在這個愛慾極度氾濫的社會,愛變成了每個人的基本權利。記得我寫過一本《沒經典的愛情》的小書,其實是叩響愛變得廉價的喪鐘,提醒人們愛與慾望的分別。人必須從自戀階段,走到挫折階段,再走到自我客體階段,才具備愛的條件。如果你經常與伴侶為著愛的問題斤斤計較,不代表你不愛對方,而是你可能仍未走出自戀的死胡同。如果是這樣,你不須強迫自己去愛對方,而是檢視你是否已經完成成長任務,盡量填補成長缺陷,努力成為一個有能力去愛的人。這樣才可以徹底解決愛的數學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