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健康定義

精神健康(mental health) 的 mental是指思想與心理,分辨精神是否健康的大原則,是思想與心理是否脫離現實,當一個人說話的內容嚴重脫離真實,精神便屬於不健康。最常見的例子是,在沒有真憑實據,便指控別人加害於他;或說話非常混亂,缺乏應有的邏輯,在在反映出這個人與現實的關係可能十分疏離,精神並不健康。

除了思想與心理,精神健康也涉及情感與自我,一個精神健康的人,懂得表達情感,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。如果情感得不到適當渲洩,會在內心構成壓力,漸漸威脅我們的精神健康。此外,對自我的了解也十分重要,當我們了解自己,我們才能作出內外一致的決定,不會做一些後悔的事情。

輔導的作用,很大程度是替內心進行命名,並作出某程度的整合,以減低內心的矛盾。當你知道自己想怎樣,當你的內心沒有明顯矛盾,別人才能與你相處。如果今天的你,不斷打倒昨天的你,別人便無所適從,不知怎樣與你相處下去。

一些難於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的人,很大程度是那些內心非常混亂的人,他們害怕面對自己的內心,也害怕直視別人。當親密關係變得遙不可及,便容易胡思亂想,越過了現實的界線而不自知,容易患上精神疾患。

傳統的精神病理學將精神病分為「精神病」(psychosis) 與「精神官能症」(neurosis) ,兩者的最大分別,是前者的現實測試能力下降,思維混亂。如果現實測試完好無缺,思維和語言都清晰和有條理,便不屬於「精神病」的範疇,只屬於「精神官能症」,即一般人所說的情緒病,例如抑鬱症、焦慮症等。

除了「精神病」與「精神官能症」,也有另一類別稱為「人格障礙」,自戀型人格障礙、邊緣型人格障礙便是其中例子。「人格障礙」出現了一些精神不健康的徵兆,例如自我概念模糊、與人相處不來、非常情緒化等,這些徵兆滲透進人格的各部分,甚至被患者某程度整合,成為「生命風格」,是否屬於精神病的範疇,仍具一定爭議性。

精神健康可視為一條延續線,線的左端是健康(healthy),右端是精神病(psychosis) 。介乎中間、接近左端是神經緊張(neurotic) ;介乎中間、接近右端是邊緣(borderline)。精神健康往往遊走於這條延續線中間,沒有一個人完全精神健康,沒有一個人完全精神不健康;當中涉及基因、人格及各種環境壓力因素。

雖然難以清楚界定一個人精神是否健康,但我們仍可以裝備自己,成為一個精神健康的人。《精神動力學診斷手冊》 (PDM-2) 列出了 影響精神健康的12 項關鍵心理功能,分別是注意力、自我整合、自尊調節、心智化、衝動控制、人際親密、情感溝通、心理防衛、價值觀、意義建構、彈性及自我觀察。這12 項關鍵心理功能由全球精神分析學派的學者、研究員、精神科醫生及輔導員深入討論,達成共識,值得關注精神健康人士參考。